索引號 | 640300001/2023-00203 | 文號 | 吳政辦函〔2023〕4號 | 生成日期 | 2023-06-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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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性 | 有效 | 發布機構 | 吳忠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 責任部門 | 吳忠市審批服務管理局 |
吳忠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吳忠市行政許可事項清單(2023年版)》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門,區屬駐吳有關單位:
《吳忠市行政許可事項清單(2023年版)》已經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一、調整公布縣(市、區)行政許可事項清單。各縣(市、區)要嚴格對照《吳忠市行政許可事項清單(2023年版)》,修訂調整本行政區域內實施的行政許可事項,2023年6月底前公布本級行政許可事項清單。各縣(市、區)行政許可事項清單中的事項及其基本要素,不得超出上級清單的范圍,確保事項同源、規范統一。
二、依法依規嚴格實施行政許可。各縣(市、區)、市直各有關單位要嚴格落實清單之外一律不得違法實施行政許可的要求,大力清查整治變相許可行為。同時,要依據國家、自治區層面制定的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規范,進一步細化完善我市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規范,逐項編制辦事指南,要嚴格按照辦事指南實施行政許可,并推行告知承諾制、集成服務、一網通辦、跨省通辦等改革措施,更好滿足企業和群眾辦事需求。
三、加強事前事中事后公正監管。各縣(市、區)、市直各有關單位要依托清單進一步厘清審批、監管責任,對列入清單的行政許可事項,充分評估風險隱患,科學劃分風險等級,實施差異化監管,提升監管精準性和有效性。對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公眾健康,以及潛在風險大、社會風險高的重點領域,要依法依規實施重點監管,守牢質量和安全底線。
附件:吳忠市行政許可事項清單(2023年版)
???????????????????????????????????????????????????????????????吳忠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3年6月20日
(此件公開發布)
圖文解讀: